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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unity Host / Creator

以主題、內容與社群發起旅行,不要求主理人親自銷售旅遊產品。

適合誰

  • 旅行主理人:提出旅行主題、體驗方向及組織想法。
  • 內容創作者:表達旅行興趣,連結合適受眾。
  • 社群組織者:理解成員需要,協調溝通與參與。
  • 主題旅行發起人:依共同興趣形成旅行方向。

角色分工與受監管活動

主理人負責內容、社群及協議約定的組織工作,不必親自銷售。項目制與長期合作均可討論。

依法須由具備適用資格的旅遊業務主體承擔的報價、銷售、合約、預訂與收款,交由該主體負責。

主理人仍須遵守適用規則,按協議分工;內容與組織合作不等於獨立旅遊銷售授權。

可以討論的合作內容

  • 提出主題、社群與內容方向,了解實際旅行需要。
  • 與旅遊業務主體討論產品可行性、規模與分工。
  • 明確對外資訊、參與者溝通與須交由專業主體處理的事項。
  • 在約定範圍推進內容與社群協作,由合資格主體處理交易。

團體與專業產品資源詳見團體及專業產品支持;實際可用內容可與團隊確認。

報酬、合作條件與責任

報酬可採服務費、推廣費或符合法規的成果報酬,由項目協議約定。費用分擔、宣傳、參與者溝通、取消與投訴處理亦須事先明確。

不設統一主理人會員計劃,不套用Advisor佣金制度。交易主體、工作範圍與雙方責任由項目協議明確。

合作溝通流程

  1. 交流主題與社群需要

    說明主題、受眾與組織想法,不以未確認行程或價格公開承諾。

  2. 討論產品與角色可行性

    確認主理人工作與須交由合資格主體處理的事項。

  3. 確認條件與責任

    說明報酬、費用、發布資訊、交易及取消安排。

  4. 按確認分工推進

    完成所需安排後,各方依自身責任開展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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