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mmunity Host / Creator
以主題、內容與社群發起旅行,不要求主理人親自銷售旅遊產品。
適合誰
- 旅行主理人:提出旅行主題、體驗方向及組織想法。
- 內容創作者:表達旅行興趣,連結合適受眾。
- 社群組織者:理解成員需要,協調溝通與參與。
- 主題旅行發起人:依共同興趣形成旅行方向。
角色分工與受監管活動
主理人負責內容、社群及協議約定的組織工作,不必親自銷售。項目制與長期合作均可討論。
依法須由具備適用資格的旅遊業務主體承擔的報價、銷售、合約、預訂與收款,交由該主體負責。
主理人仍須遵守適用規則,按協議分工;內容與組織合作不等於獨立旅遊銷售授權。
可以討論的合作內容
- 提出主題、社群與內容方向,了解實際旅行需要。
- 與旅遊業務主體討論產品可行性、規模與分工。
- 明確對外資訊、參與者溝通與須交由專業主體處理的事項。
- 在約定範圍推進內容與社群協作,由合資格主體處理交易。
團體與專業產品資源詳見團體及專業產品支持;實際可用內容可與團隊確認。
報酬、合作條件與責任
報酬可採服務費、推廣費或符合法規的成果報酬,由項目協議約定。費用分擔、宣傳、參與者溝通、取消與投訴處理亦須事先明確。
不設統一主理人會員計劃,不套用Advisor佣金制度。交易主體、工作範圍與雙方責任由項目協議明確。
合作溝通流程
- 交流主題與社群需要
說明主題、受眾與組織想法,不以未確認行程或價格公開承諾。
- 討論產品與角色可行性
確認主理人工作與須交由合資格主體處理的事項。
- 確認條件與責任
說明報酬、費用、發布資訊、交易及取消安排。
- 按確認分工推進
完成所需安排後,各方依自身責任開展合作。
